南都訊 記者徐鳳 實習生 容嘉麗 高層住宅應否設計公共煙道?昨日,番禺中環品悅的業主劉小姐投訴稱,馬上就要收樓了,卻發現廚房居然沒有設計排煙管道。而該項目的設計公司廣東中美建築設計院回應稱,中環品悅定位是剛需小戶型,廚房面積較小,無公共煙道設計是為了給業主提供更多的設計空間。
  業主:19層高樓無排煙管道
  中環品悅業主劉小姐向南都記者投訴稱,去年3月份,她以單價1 .5萬元,總價70多萬元,在中環品悅買了一套53平方米的一房一廳單位。近期準備收樓時發現,19層的高樓竟沒有排煙管道。
  “在購買房屋時,銷售人員承諾了各戶型均帶公共煙道,併在樣板房裡指出煙道所在位置。”劉小姐稱,臨近收樓了,卻發現該項目沒有設計煙道。
  劉小姐指出,沒有煙道,油煙會排到陽臺,剛洗的衣服會沾上油煙味,有的戶型會導致油煙排到鄰居的客廳里。
  記者瞭解到,該樓盤由四棟高層洋房組成,共600多戶。
  開發商:未違反國家規範
  針對沒有設計煙道的問題,中環品悅項目負責人表示,國家並未出台住宅廚房公共排煙系統的強制性設計規範。根據《住宅設計規範》(G B 50096- 2011)之6 .8 .1規定:廚房宜設共用排氣道,無外窗的衛生間應設共用排氣道。
  “上述規定並非強制性規範條款,且該項目所有廚房均有小陽臺或外窗,設計圖紙並未違背國家設計規範要求。”該負責人表示。名倫地產相關人士稱,是否加建煙道,需全體業主統一意見,“公司已向業主發送相關調查問卷。”
  項目設計公司廣東中美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相關人士回應稱,中環品悅之所以不設計公共煙道,是基於對中小戶型的釆光、通風給予最大化的考慮。
  律師說法
  是否建煙道 國家沒有強制
  廣東廣之洲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美舟認為,《住宅設計規範》(G B 50096-2011)之6.8.1規定:廚房宜設共用排氣道。單從條文本身來看,並未對“宜”字進行解釋,從字面上來理解,“宜”是“最好”、“儘量”的意思。也就是說,住宅小區是否設計煙道,並不是強制性規定。但從業主的室內環境及小區環境優化方面來看,設計公司在進行產品設計時,應考慮設計煙道。  (原標題:收樓前發現開發商沒裝煙道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s77uspyb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